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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指南

广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指南

一、服务概述

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州市面向因行政处罚而产生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规范、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申请移除或修复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的不良记录,以恢复信用状况的过程。

二、修复条件

  1. 行政处罚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已履行完毕,包括罚款缴纳、整改措施落实等。
  2. 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3. 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已满足最短公示期限要求(具体期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执行)。
  4. 申请修复前未产生新的同类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修复条件的信用主体,可通过“信用广州”网站或线下服务窗口,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市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提出书面修复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失信行为整改及义务履行情况。
  3. 作出决定:受理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修复的决定。同意修复的,将相关信用信息从公示网站撤下或予以标注;不同意修复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4. 结果告知:将信用修复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所需材料(一般性要求)

  1. 信用修复申请表(载明申请人信息、处罚信息、整改情况等)。
  2.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明材料(如缴款凭证、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部门的验收或证明文件等)。
  4. 信用修复承诺书。
  5. 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重要提示

  1. 信用修复不改变原始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也不等同于撤销行政处罚。
  2.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信用修复的,一经查实,将撤销修复决定,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并公示,且可能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受理其信用修复申请。
  3. 鼓励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参加信用培训、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等方式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4. 具体操作细则、最短公示期及受理部门,请以“信用广州”网(credit.gz.gov.cn)发布的最新官方信息为准,或咨询相关行政机关。

六、联系方式与服务渠道

  • 线上平台:“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
  • 咨询电话:请参考网站公布的最新服务热线
  • 线下窗口: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

通过本指南,希望能帮助受行政处罚的信用主体明晰修复路径,积极重塑信用,共同营造广州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更新时间:2026-01-13 16: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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